毛孩時代前負責人盧胤勳公開道歉函
民國 112 年 3 月至 5 月間,時任「毛孩時代」品牌長、「騰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現任寵物事業部協理、資訊安全長之盧胤勳,因為在網路留言,台北地方法院於 115 年 3 月作成113 年度易字第 1203 號判決認定:盧胤勳未曾購買、實際使用過博恩能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旗下「PS BUBU」寵物保健食品品牌之「超級黑酵母」、「益口潔」、「舒敏豐毛S」 等產品,卻於網路留下至少15則留言等表示寵物服用該等產品並無效果或不具適口性,係散布不實之事及流言,足以損害「PS BUBU」品牌之社會名譽及信用。
台北地方法院並認定毛孩時代前品牌長董事行為違反
1. 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散布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罪
2. 刑法散布文字誹謗罪
3. 以網際網路散布流言妨害信用等罪
不實留言評價內容包含:「這家吃兩個多月都沒效果……客服態度也超差,再也不會買!」、
「我家的吃了四盒都沒效,哈妮有改善嗎?而且他們的客服態度超差」、
「吃了半年完全沒改善!!問客服為什麼沒效果,態度很差說「沒用那就別吃了吧,現在講這
些也沒幫助」真的不用為了賺錢講這種話!」、
「我跟我妹的狗狗吃了三個月都沒效果啊……」、
「吃五個多月完全沒效果……浪費錢。」、
「適口性真的不太好欸 我家的不吃給鄰居也不吃 最後拿去樓下浪浪也不吃 到底多難吃」、
「無良店家……」、
「適口性有待加強… 家裡三條狗都不吃 我媽一貓一狗也不吃 到底多難吃」、
「我家三隻貓很不挑嘴的竟然有兩隻不吃 另一個吃了兩盒也沒看到效果啊… 浪費錢==」、
「我家三隻貓很不挑嘴的 竟然有兩隻不吃 另一個長期粉刺吃了兩盒也沒看到效果啊… 浪費
錢==」、
「我一隻14歲一隻16歲老狗 吃三個多月沒效果 剩下一盒送鄰居 他的狗不吃 超浪費錢==」
PS BUBU 在此感謝警察、檢察官、法官,以司法還原事實,伸張正義,一起留給台灣品牌一個友善、互相尊重的良性環境。
毛孩時代前品牌長、現任騰勢股份有限公司寵物事業部協理、資訊安全長盧胤勳對PS BUBU的公開道歉聲明:

